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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

  • 劳务合同纠纷案,最终法院判决雇主支付全部的劳务费和利息

    2024-08-23 127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介绍原告刘某,一位专业的木工加工人员,在某段期间受雇于被告罗某,为其家中加工制作家具。双方以口头形式约定了装修内容及价格,刘某完成了包括厨具、鞋柜、吊顶等在内的多项装修工作。然而,罗某以装修质量不合格、未完成全部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6140元。刘某无奈之下,将罗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罗某支付劳务费...

  • 买卖合同纠纷,对方迟迟不支付购车款,起诉至法院,获得法院支持,判决对方支付全部的购车款和利息

    2024-08-23 13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介绍原告陈某于2022年将其名下的荣威车以7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周某。双方签订了《汽车买卖证明》,并在该证明上签字、捺印,确认了交易的事实。陈某在交付车辆后,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催促周某支付购车款,但周某虽口头答应,却始终未实际支付。由于周某的拖欠行为,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周某支付购车款7万元...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33000元装修款成功胜诉

    2024-08-23 124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7月签署《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处的室内装修,合同工期28天,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维修的固定总价方式总承包。工程总造价13万元。现该工程已经实际施工完毕,被告也已投入使用,但尚欠原告剩余工程款33,0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

  •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辩护

    2024-08-23 237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作为被告邹某的代理律师,我参与了与原告孟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下是对案件背景、经过以及结果的详细描述,以及我的一些专业心得。案件背景孟某与邹某于2018年10月左右在网上认识,并于2019年2月确立恋爱关系。在双方交往期间,孟某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方式多次向邹某转账,累计金额达到212438.4元。双...

  •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较量

    2024-08-23 101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背景李某勇,一位普通的公民,出于信任与帮助之心,于2016年左右向李某徕出借了资金。双方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和利息支付方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徕未能如期偿还借款,甚至在多次催收后仍无动于衷。邓某山作为担保人,同样未能履行其连带清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李某勇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件...

  • 科技咨询与开发领域的合同纠纷

    2024-08-23 14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背景原告是一家专业提供市场研究和咨询服务的科技咨询公司。2020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长沙市客户细分研究咨询服务合同》,旨在为被告提供客户数据分析服务。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案件经过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了数据收集与分析,并按时向被告提...

  • 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许文雄律师代理胜诉

    2024-08-23 666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概述:本案为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许文雄律师作为第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为第三人辩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决定。案件中,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宣告全部无效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许文雄律师代表第三人参与诉讼,主张维持无效宣...

  • 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技术与法律较量:许文雄律师代理案例

    2024-08-23 230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概述:本案为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许文雄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为被告公司辩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许文雄律师通过技术特征比对和法律分析,证明了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案件...

  • 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案的成功辩护:许文雄律师代理案例

    2024-08-23 145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概述:本案为一起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案件,许文雄律师代表专利权人参与了专利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在本案中,无效宣告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经过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作出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案件详情:专利权属:专利权人拥有...

  • 银行借款,免除三十万元担保责任。

    2024-08-23 210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河南桐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法定代表人:刘勇,任董事长职务。委托诉讼代理人:支**,系该公司员工,委托诉讼代理人:古*,系该公司员工被告:陈1,住河南省桐柏县月河镇彭寨村。被告:李2,住河南省桐柏县月河镇彭寨村。被告:张3,住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被告:赵4,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净土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