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播网络谣言会犯罪吗 是的,传播网络谣言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1.编造并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信息, 2.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构成诽谤罪。 对于此类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引言大部分人认为,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婚前或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离婚时对于该套房产夫妻双方就应当对半分。但现实中,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在离婚时,法院并非一律判决平均分割。案例回顾近日,杭州某法院接到这样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男方婚前购买三套房子,结婚时,男方在三套房产的产权登记本上都加上了妻子的名字。后因感情不...
一、离婚案件中如何证明分居两年,证据有哪些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
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可以主张净身出户吗1、出轨一方属于过错方,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2、但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只要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净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为零。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答应净身出户,法律并不干涉。(1)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
2024年3月31日,北京盈科(宜兴)律师事务所陶明月律师及环保顾问团律师受邀参加首届 “汇百家之长·知百家之事——2024宜兴环保故事会”,此次活动由北京盈科(宜兴)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共有200余名环保企业代表参会。在维权路上,与环保人同行会议期间,陶明月律师凭借其担任多家环保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经验,同时针对环保企业在环...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时间,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的,则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支付地点,应当在出卖人营业地支付(特例除外);对于支付时间,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虽然实践中我们常常可能忽略价款支付地点的约定,但仍需注意...
买卖双方可以对标的物的交付期限、交付地点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的,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交付期限,可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准备时间;对于交付地点,需要运输的,出卖人交付第一承运人;不需要运输的,合同签订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则在该地点交付;不知道的则在出...
货物的买卖,作为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时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交付与标的物有关的发票、质量证书、保修书、使用说明书扥单证、资料。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买卖一个天天都会发生的事件,一份书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但往往在实践生活中,为简化程序,方便交易,往往只会签订销售单、送货单、收货单等单据,对于此单据也应重点列明当事人信息,标的物信息,交付方式、价款...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网友咨询: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盗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载明:第一审判决书、...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驱逐出境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
相信大家对基金有一定的了解,基金分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这两类。今天,律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