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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5-22 00:00:00 3078 人看过
一、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1、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伤残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如果评为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1、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伤残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如果评为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予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既然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是按什么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小编提醒,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如有疑问,还可以登陆律师多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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