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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5-15 00:00:00 3046 人看过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定义,即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根据该办法,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这意味着,当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死亡时,该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赔偿,以解决赔...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的定义,即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根据该办法,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这意味着,当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死亡时,该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赔偿,以解决赔偿数额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此外,该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旧版《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这一新修订的办法不仅强化了对非法用工单位的监管,也为受害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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