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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精神病,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3-22 00:00:00 1079 人看过
一、劳动者患精神病,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患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已患有精神病,而在应聘时隐瞒了病情,这构成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依法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并未患病,而是在工作期间患病,那么需要分情况对待:在试用期内患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

一、劳动者患精神病,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患精神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如果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已患有精神病,而在应聘时隐瞒了病情,这构成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依法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并未患病,而是在工作期间患病,那么需要分情况对待:

在试用期内患病,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后患病,劳动者应享受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请注意,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此外,如果劳动者属于精神病患者,其监护人应代为实施劳动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员工涉嫌刑事犯罪,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涉嫌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情形包括: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员工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单位不能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刑事强制措施并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不能不能因为员工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就认定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进而辞退员工。

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员工,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才能确定员工是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从刑事拘留到刑事判决生效之前的各个阶段,员工仅仅是有犯罪的嫌疑,也有可能不能被认定无罪。并且,我国的刑事审判是两审终审制。所以,只要员工不服一审判决的结果并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就不发生效力,要经过二审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才能确切知晓员工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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