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法规 > 劳动法律条文 > 哪些单位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

哪些单位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04 00:00:00 3169 人看过
哪些单位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2)经本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经营期满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非法用工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诉讼中怎样列适格的当事人第一类,对于非法用工单位中有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称号的,可以用其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的称号(注明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作为非法用工单位的当事人,同时列明出资人(主要出...

哪些单位可以被列为非法用工单位

(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

(2)经本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经营期满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

(3)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非法用工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诉讼中怎样列适格的当事人

第一类,对于非法用工单位中有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称号的,可以用其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的称号(注明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作为非法用工单位的当事人,同时列明出资人(主要出资人、主要经营者)的自然情况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基本情况;也可以将出资人(主要出资人、主要经营者)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作为当事人,同时注明其使用的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的称号。为了方便仲裁或诉讼,至于以什么为当事人,由伤亡人员或其亲属选择。对于没有经营字号、商业品牌、对外使用称号的,应当将出资人或开办单位、主管部门列为当事人,由其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类,对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等非法用工单位,一般仍可用原营业执照、登记备案的名称作为当事人(注明被依法吊销或撤销登记、备案),以其原登记备案的自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而当此类非法用工单位不能承担相关责任时,应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8条的规定,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如果单位被认定为非法用工单位,正在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而要维权,可以咨询律师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吗
入股不分红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申请劳动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吗

    2024-10-17477 人看过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吗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

  • 入股不分红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4-10-151980 人看过

    我所在的公司为了企业的发展,在5年前发行内部股票。之后,公司每年分红一次,虽然钱不多,但也还算有收益。去年,新...

  • 申请劳动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4-10-141791 人看过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

  • 不定时工作制超过40个小时合法吗

    2024-10-103272 人看过

    一、不定时工作制超过40个小时合法吗不定时工作制超过40个小时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劳动...

  • 事业单位招聘将如何处分主管人员

    2024-10-061219 人看过

    事业单位招聘将如何处分主管人员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

  • 河北误工标准是多少

    2024-10-06713 人看过

    河北误工标准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