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程序 > 合同期满但协议未完的情况下能走吗

合同期满但协议未完的情况下能走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499 人看过
本人现服务于一著名企业集团。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供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补偿,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管理日渐衰落,人事制度奖懒罚勤等等,本人也觉得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长此下去必将消亡网友飞-云来信问:本人现服务于一著名企业集团。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供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补偿,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管理日渐衰落,人事制度奖懒...

本人现服务于一著名企业集团。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供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补偿,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管理日渐衰落,人事制度奖懒罚勤等等,本人也觉得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长此下去必将消亡网友飞-云来信问:本人现服务于一著名企业集团。前两年公司因发展需要,去年及今年对本人进行了两次培训,并签了培训协议,供为公司服务十年,以下补偿,培训并非我个人要求。现公司管理日渐衰落,人事制度奖懒罚勤等等,本人也觉得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长此下去必将“消亡”。虽然公司对我也有知遇之恩,但是人各有志,总想到外企去再创一番事业。如今合同将近期满,但服务协议还有八年。我能够合法地离开吗?另外,两次培训公司的花费只是五六千元,而我也为企业认证作出了应有的供献。如果赔偿能离开,大约要赔多少呢?恳请指教!

答: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合法的离开,但应根据你和单位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给予公司一定的补偿。

培训协议是你们双方意思的反映,是合法有效的。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双方培训协议约定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标准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在你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内,单位对你进行了两次培训,第一次培训你已经为单位服务了两年,而第二次培训你只为单位服务一年,根据上述规定,你给予单位的赔偿应该根据递减的原则,分别按每次培训后的实际服务期占十年服务期的比例乘以该次的培训费用计算补偿的培训费用,然后再相加。即可计算出你应该赔偿公司的补偿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2024劳动条件发生变化能变更合同吗
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 2024劳动条件发生变化能变更合同吗

    2024-10-091017 人看过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

  • 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2024-10-051560 人看过

    一、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所以新入职员工当月不应应扣培训费...

  •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2024-10-052029 人看过

    一、怎么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

  • 入职半天就走的原因是什么

    2024-10-03402 人看过

    第一是企业的问题。 主要是招聘时的时候,夸大企业或是职位的好处,承诺各种不可能实现的诺言,画各种饼给应聘者,...

  • 什么情况下能约定服务期

    2024-10-012708 人看过

    什么情况下能约定服务期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 就业协议的有效期限怎么算

    2024-09-141019 人看过

    就业协议的有效期为:企业和毕业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就业协议只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签订的协...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