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危困房地产企业预重整的理论与实务 第一部分 预重整制度介绍一、预重整的基本概念所谓预重整,是指在申请重整之前,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法庭外协商制定重整计划,并获得债权人多数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重整计划发生约束全体债权人的效力,以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的一种拯救机制。预重整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第一,在向法院申请重整之...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的通常方法和手段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
论人民法院无异议债权裁定的效力与救济摘要:在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无异议债权裁定具有确认债权人的债权性质及金额的作用。人民法院作出无异议债权裁定的前提是管理人将该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且债务人、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审查结论不存在异议,也即管理人与债务人、债权人就债权的性质、金额等达成了“合意”。此种情况下...
法院执行财产的措施有哪些?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以及冻结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2、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
我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就是国家许可替“坏人”说话的专业人士,大多数老百姓不理解国家设置律师制度的意义,认为刑事律师就是为收钱而“颠倒黑白”之人。法律援助律师是不向委托人收钱的,认为律师“为钱而辩”绝对是偏见,写作此文的目的就是为消除老百姓对律师的偏见,提升您对刑事辩护的认知。7月初,法律援助中心与我联系,说一个故意...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但没有劳务合同的,农民工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双方劳务关系的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途径来索要工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卖家想违约,将会面临哪些责任?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后,想反悔,不卖房屋了;反悔的后果是:双倍返还定金或者其他责任。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1、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将房屋强制过户给买方: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可主张强制过户:(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2)购房...
房屋买卖合同中,卖家守约,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正常情况下,买房的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方因购房资格有问题,不能购买房屋的,若双方还没有签署有关合同,买方不用担责。但是如果在核验结果下发之前已经签署合同,那么卖方就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买方违约,卖方需做以下两件事:一、双方协商,明...
盗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的,上诉状应当载明:第一审判决书、...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驱逐出境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
相信大家对基金有一定的了解,基金分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这两类。今天,律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