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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起诉状要写明法律条款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2-03 00:00:00 1050 人看过
一、相邻权纠纷起诉状要写明法律条款吗?不需要专门写明法律条款,但需要载明以下内容:1、原被告的详细信息。2、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3、对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进行介绍,有证人证言的需要写清楚证人的名称和住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

一、相邻权纠纷起诉状要写明法律条款吗?

不需要专门写明法律条款,但需要载明以下内容:

1、原被告的详细信息。

2、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

3、对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进行介绍,有证人证言的需要写清楚证人的名称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相邻权纠纷起诉处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相邻权纠纷的起诉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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