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其它经济类法律 > 农业法 > 建设用地 > 北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哪时候开始计算呢

北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哪时候开始计算呢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2-09-10 00:00:00 2713 人看过
1、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第七条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现状土地达到规定的土地条件;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
1、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第七条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现状土地达到规定的土地条件;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如果是这种情况,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说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会有明确的约定。

律师多

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条款为: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3、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关于土地出让年期自土地发证之日起算的条款。

4、关于地价款缴纳日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出让价款。这是付清地价款的最终日期,超过该日期拖欠地价款的,受让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关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批准成立的问题,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没有必然的联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有哪些程序?
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关于审理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调研报告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