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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2 00:00:00 2518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不满意且不符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关于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大家和律师多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拆迁安置房不满意且不符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拆迁安置房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

拆迁安置房不满意且不符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关于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大家和律师多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拆迁安置房不满意可以拒绝接收吗

拆迁安置房不满意且不符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拆迁安置房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解除拆迁安置房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有效。有效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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