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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安置房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2 00:00:00 3221 人看过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关于办安置房产权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和律师多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办安置房产权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关于办安置房产权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和律师多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办安置房产权证要哪些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拆迁要了安置房以后还会有补偿金吗

拆迁要了安置房以后可能还会有补偿金,具体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实行产权置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同时可与货币补偿进行结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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