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效力 > 合同无效 >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16 00:00:00 2010 人看过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无效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见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并非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错责任。而担保合同无效,可能因为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也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 ...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并不表明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无效保证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可见担保合同无效后,当事人承担的并非担保责任,而是缔约过错责任。而担保合同无效,可能因为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也可能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对于主合同关系具有附从性,其自身的命运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运,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的责任。即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然后再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过错,根据其过错大小再分担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责任(一般为一半以下的责任较为适宜)。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如国家机关违法而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因国家机关经费均系财政拨款,共本身没有具有所有权的、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即不具有代偿能力,且若用国家机关的财产为一小部分人的经营活动作保证去承担风险,显然违反平等原则。所以国家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对特定事项如世界银行对我国的贷款作保证人的除外),否则保证合同无效;医院、学校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不得作保证人,由于这些单位都具有高度 的公益性,而且无论其运行还是设立都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拨款或其他形式的援助,一旦其不得不为主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则这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因财产被执行而无法发挥原来所应发挥的高度的公益机能,从而使某一地区的公益机能产生瘫痪,为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若这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保,其保证合同也是无效;另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没有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该保证合同也无效,根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担保人如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无过错,就不应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如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这时保证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即对贷款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的赔偿责任范围不应超出损失的三分之一;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不应超过损失的二分之一; 如果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过错全部在于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没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要明确因为什么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效,原则上来说,合同已经没有了法律效力之后,这个责任就不需要再承担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多相关律师。

律师多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多合同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导致信托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仓单具有哪些效力
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其情形
  • 导致信托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2024-10-173051 人看过

    导致信托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信托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

  • 仓单具有哪些效力

    2024-10-172874 人看过

    仓单具有哪些效力一、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二、移转保管物的效力。《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 【保管...

  • 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其情形

    2024-10-162264 人看过

    无效合同的概念及其情形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

  •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2024-10-162009 人看过

    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谁承担 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合同,如果被确认无效,仅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不能履行,并不...

  •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10-152515 人看过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

  • 信息不对等能不能判断合同无效

    2024-10-133265 人看过

    信息不对等能不能判断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生效要...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