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执行程序 > 执行中止和终结 > 申请变更执行标的如何写

申请变更执行标的如何写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9-25 00:00:00 379 人看过
申请变更执行标的如何写变更执行标的申请书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县xx路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XX,经理。电话:,手机:。原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请求事项:?要求变更“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x县人民法院7日作出裁定,冻结原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尔后,申请人依法起诉,x县人民法院21日立案,9日公开审理,原被...

申请变更执行标的如何写

变更执行标的申请书

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县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经理。电话:,手机:。

原被申请人:某公司,住所地:

请求事项:?要求变更“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x县人民法院7日作出裁定,冻结原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尔后,申请人依法起诉,x县人民法院21日立案,9日公开审理,原被申请人未到庭。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当天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申请人依法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7日申请工商变更,将原企业名称变更为“大连z轴某公司”。开庭时也故意不到庭。另查明,原被申请人在大连市z农行仍然以原公司名称正常使用账户。且在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已通知执行情况下,仍然将账户款项划出,原被申请人显然在逃避、抗拒执行。

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关于“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大连z某公司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同时,基于原被申请人账户仍在使用的实际性,要求被申请人新、老名称均作为被执行主体,并互负连带偿付责任。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标类别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执行标的是执行程序中华律师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如果要进行对执行标的的更改实质上是变更执行,通常是要书写变更执行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请求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多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2024-10-171569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规定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据此,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2024-10-172244 人看过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什么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法院一...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2024-10-161231 人看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规定

    2024-10-15584 人看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规定 《刑法》规定对该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 我国承担执行刑罚的劳改机关有哪些

    2024-10-151273 人看过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 (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

  • 对于对方拒不执行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2024-10-151398 人看过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如果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

  • 由谁把罪犯送往监狱依照刑诉法第264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

  • 行政诉讼期间哪些行政行为需中止 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

  • 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

  • 追债胜诉者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1、普通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

  •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

  • 唯一房产能否被执行拍卖还债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唯一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

  • 不予执行与否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甚巨,且所审查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部分法院仅采...

  •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会自动恢复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四条...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