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执行程序 > 执行中止和终结 >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3305 人看过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执行。关于破产程序中止后执行案件的处理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为标志。因此,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被执行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在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发出破产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执行机构即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止执行。

关于破产程序中止后执行案件的处理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使用和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二,企业财产继续受破产法的保护,个别债权人不得向企业追索债务,个别请求企业给付财产的民事诉讼、民事执行程序以及相关的诉讼保全措施均不得进行。由此看来,如果执行机构在此阶段才知道被执行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时,正确的做法应是对债务人的民事执行程序裁定中止执行。

关于宣告破产后执行案件的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可能有两种结局,一是宣告破产;二是不宣告破产。而执行机构也会根据破产案件不同的结局做出不同的处理,一是恢复执行;二是终结执行。不宣告破产的,执行机构可以依据规定,依职权恢复执行。而终结执行的条件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经审查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做出宣告破产的裁定。此时所有的债权人都应当参加破产清算程序,执行机构原来因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而中止执行的程序,因为破产的宣告而确定性地不可能恢复执行了,因此,执行机构就应当裁定案件终结执行。在债权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是别除权(抵押权、留置权等)或取回权(如寄存的财产,其他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的情况下,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并不丧失对财产享有的权利,但在程序的处理上还是应当终结执行;然后,由权利人自行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这里应当注意,破产案件受理仅引起原有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而非终结,当债务人不被宣告破产时,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又将恢复继续进行。更多法律知识请到律师多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 刑事执行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2024-10-171566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规定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据此,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2024-10-172242 人看过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什么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法院一...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2024-10-161229 人看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规定

    2024-10-15582 人看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规定 《刑法》规定对该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 我国承担执行刑罚的劳改机关有哪些

    2024-10-151272 人看过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 (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

  • 对于对方拒不执行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2024-10-151396 人看过

    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如果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

  • 由谁把罪犯送往监狱依照刑诉法第264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

  • 行政诉讼期间哪些行政行为需中止 行政诉讼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

  • 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

  • 追债胜诉者如何申请法院执行 1、普通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

  • 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实行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提出破产申请为标志而是以人民...

  • 唯一房产能否被执行拍卖还债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唯一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依法拍卖...

  • 不予执行与否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甚巨,且所审查的内容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部分法院仅采...

  •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会自动恢复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四条...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