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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有哪些限制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19 00:00:00 1583 人看过
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有哪些限制一,须在承揽工作完成前。二,须及时通知承揽人。三,须赔偿承揽人的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

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有哪些限制

一,须在承揽工作完成前。

二,须及时通知承揽人。

三,须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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