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的陷阱
霸王条款之一:对虚假宣传不担责
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甲方(开发商)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对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关事项以及文字、图片、模型、口头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广告宣传和印刷品仅为邀请,不具有要约效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之明确约定的内容为准。
尽管法律对什么样的内容符合要约邀请,什么样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没有十分明确的说法。但从广告法的内容来看,房产开发商以效果图、广告等形式所作出的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理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开发商房产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也应看做是合同的一部分,应当作为合同义务来对待。但上述条款排除了开发商所做商业广告等成为要约的任何可能性,为其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提供了方便。

霸王条款之二:屋顶外墙广告管不着
如某开发商印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其所在楼宇屋面、外墙使用权不属买受人。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出卖方。
事实上,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利用上述物业和设备进行经营,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管企业同意。因此,开发商是无权规定买受人不享有楼宇屋面、外墙使用权等权利的。
霸王条款之三: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如一家地产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出售、出租,对此购房者无权干涉。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地产商在合同里将小区道路及车位权利规定给自己的条款是违法的。
霸王条款之四:解除合同期限不一样
如某楼盘《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乙方(购房人)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开发商)催告后30日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又规定甲方延迟交付该商品房的,经乙方催告后9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应该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按期付款和按期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契约双方的最主要义务,对于这两项主要义务的违反导致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应是对等的,但开发商在合同里却规定,如果卖方催告30日未收到付款即可解约,与买方催告90日未收到房产才可解约的规定,明显是不对等的。
霸王条款之五:违约金差一倍不合法
某《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乙方(购房人)按每天20元向甲方(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由乙方承担。同时,又规定甲方或其委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按每拖延一天10元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依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上述合同中却规定,购房人逾期履行义务每天支付违约金20元,而出卖方逾期履行义务只需每天支付10元,显然违反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律师多进行咨询,律师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需要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等条件。要约邀请是指希...
合同订立的含义 合同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大注意事项?在...
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对方当事人同意订立合同的,可以作出承诺,承诺需要在约定...
单方允诺是指一方单方向对方作出某种许诺的意思表示,如果允诺是真实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已经作出就生...
购房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
在谈到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时候,人们一般是将其作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来讨论的,而要约邀请的作用...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广告,那么,你知道哪些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要约邀请究竟是什么呢?下面由律师多...
一、出口商品外销收入实现确认的规定 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
赠与属于实践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无偿将某种财物赠与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同意并接受的合同。赠与属于单务...
在合同的订立中,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叫做要约,要约在平常还很普遍,那么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关于要约生效具备条...
合同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成立。有时当事人发出了订立合同的要求,对方作了承诺,但是合同并不成立,这是为什么呢?...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