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行政与行诉 >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证据 >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2493 人看过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行政诉讼中,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法院依法对证据加以保护和固定,实施证据保全行为。当然,只有拟进行保全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保全的证据应是那些可能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的证据...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行政诉讼中,当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时,法院依法对证据加以保护和固定,实施证据保全行为。当然,只有拟进行保全的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保全的证据应是那些可能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的证据,且只有出现了需要进行证据保全的情形时,才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

(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与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有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可见,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相对而言比较宽松。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该申请书中,需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所在地点、证据保全的内容和范围、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3)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即法院就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具有自由裁量权。对此,可根据证据的种类、价值大小等诸方面的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4)证据保全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未涉及到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

在实际中如果您作为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多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我国行政证据三性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有什么要求
电子邮件证据是如何认定效力的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