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卖人
出卖人: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的人。
出卖人在购房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转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方式办理。
2、确保标的物无瑕疵。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被第三人以出卖前的任何理由追索,如果发生该标的物因第三人有追索权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款支付给出卖人货币,是以单价乘以数量确定下来的,出卖人收取了该数量的价款,就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少交,是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的单位价额,是标的物质量的金钱价值,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确保出卖人获得收益的保证,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不得降低质量档次交付标的物,因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质量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4、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卖方应按期交付标的物,如果出卖方发生了某种事先未预料到但不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延期交付标的物,应事先征得买受方的同意,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如何的
出卖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要式交付与不要式交付、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现实交付与拟制交付等类型。
交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代运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运输工具、运输路线进行交付,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其自己承担;如合同约定为买受人自提的,出卖人有义务通知买受人到其营业地、仓库所在地或指定的地点提货;如合同约定为出卖人送货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约定或者买受人指定的地点,自备运输工具将标的物送交买受人;如合同约定一次交付的,出卖人不得擅自分期交付。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律师多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
多个保证人部分履行的责任如何分担 《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
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代为履行是指由第三人为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况。而债务承担则是合同规...
合同迟延履行的类型 1、给付迟延 限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其构...
质押票据质押权人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债权人委托第三方作为抵押权人,有一定的风险: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
什么情况下会发生情势变更具体如下所述: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
合同履行保护的原则有哪些 1、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适当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
一、出卖人 出卖人: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
口头合同纠纷案件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口头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这里举一案例说明:26日宝鸡某公司...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全面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含义是什么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
诉讼时效部分履行债务以后剩余债权还要的回来吗 ,李某借张某25万元用于做生意,借期三个月。但由于行情不好,生...
委托合同的预付金可以退回吗委托合同的预付金是否可以退回要看情况。如果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没有违约行为...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