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取消了我的部门,停工停产,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部门+岗位)未填写(人资说复工后明确)这样算不算降低劳动条件?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取消了我的部门,停工停产,在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部门+岗位)未填写(人资说复工后明确),薪资标准:原合同:薪随岗变;不低于3000元/月,工资流水:薪资标准10000元+900元司龄补贴,这样算不算降低劳动条件?续签我该怎么提,公司不认同我提的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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