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合同种类
合同种类

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其他类型。

办事指南

中华律师网合同种类栏目为您提供合同种类类相关知识介绍,同时我们提供专业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服务,为您全面解答合同种类类问题.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

    2024-09-20 1889人看过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

  • 单方行为与单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9-19 792人看过

    单方行为与单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2、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订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赠予...

  •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4-09-19 327人看过

    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公约第2条对不属公约管辖的销售作了归纳,明确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 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这...

  • 保证合同是否是单务合同

    2024-09-19 1583人看过

    保证合同是否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

  • 阴阳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2024-09-19 3233人看过

  • 单务合同单方法律行为的区别

    2024-09-19 1601人看过

    一、单务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的区别1)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2)单方法律行为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2024-09-19 715人看过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负有返还本金的义务,有偿借款合同还需要返...

  •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

    2024-09-16 2165人看过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确立了附解除条件合同制度,该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确立了约定解除权合同制度。这两项制度从效果上看有一定的共性,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其效力归于消灭,而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效力亦归于消灭。可能正是由于...

  • 单务合同和单方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9-15 3142人看过

    单务合同和单方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单方允诺为单方法律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单方允诺之债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单方允诺之债的成立没有任何法律意义;而单务合同在性质上是合同关系,要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

  •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

    2024-09-15 1401人看过

    如何区分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和期限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235   上一页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