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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预抵押会有期限吗?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1 00:00:00 2514 人看过
办理房产预抵押会有期限吗?办理房产预抵押有期限,期限为三个月。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可以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预先登记。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不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

办理房产预抵押会有期限吗?

办理房产预抵押有期限,期限为三个月。

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可以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预先登记。

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不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房产转移逃避债务,如何判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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