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的主体 > 债务人 >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18 00:00:00 336 人看过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成了自然债权,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确认时效。《民法通则》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公司发生兼并、合并、出卖、破产收购的情况很多,而债务人主动自愿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少,按照法律规定来延续诉讼时效的...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成了自然债权,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确认时效。《民法通则》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公司发生兼并、合并、出卖、破产收购的情况很多,而债务人主动自愿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少,按照法律规定来延续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所以,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根据法律规定,采用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法恢复时效,或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时效风险。

综合上面的介绍,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借款纠纷中超诉讼时效如何补救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多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律师多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多债权债务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
  •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2024-10-202520 人看过

    一、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恶意拖欠货款不仅是对自己信用的践踏也是对他人信任的辜负。同样对于恶...

  •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

    2024-10-20651 人看过

    公司怎么应对债务久拖不还如果客户诚信记录比较好,只是遇到了暂时性资金短缺的话,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

  •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

    2024-10-192516 人看过

    债权债务请律师多少钱,其他案件怎么收费的 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

  •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

    2024-10-18335 人看过

    怎样对原债务重新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

  • 债务纠纷与孩子有关吗

    2024-10-182175 人看过

    债务纠纷与孩子有关吗1、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

  • 债务重组属于并购的类型吗

    2024-10-18531 人看过

    债务重组属于并购的类型吗债务组织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债务偿还的条件,给债务人一定的空间,帮助债权人渡过...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