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担保法 > 质押 > 质押担保合同 > 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03 00:00:00 2292 人看过
一、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质权的特点,具体如下所述: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

一、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质权的特点,具体如下所述: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债务人清偿了大部分债务,仅有少部分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也必须抗未清偿的债权对全部质权标的行使质权。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而不能相应地缩减质权担保的范围。

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质权的客体是质物,质物灭失后,质权也就丧失了其所指向的对象。如果质物全部灭失,则就该质物产生的质权全部消灭;如果质物部分灭失,则就该质物灭失部分而发生的质权归于消灭,而动产质权仍然存续于质物的剩余部分。

4.质权的优先受偿性。质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质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其受质权担保的债权。

二、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质押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质权的特点,以及质押与抵押的不同之处,上文已整理说明。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师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质押监管是指什么
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 质押监管是指什么

    2024-10-093149 人看过

    一、什么是质押监管 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

  • 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2024-10-071329 人看过

    已交付质物未签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仍然有效。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2024-10-06457 人看过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

  •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2024-10-03628 人看过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 质押合...

  • 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2024-10-032291 人看过

    一、质押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质权的特点,具体如下所述: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

  •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

    2024-09-211336 人看过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当你了解质押合...

  • 质押存货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

  • 一、什么是质押监管 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

  •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

  • 质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

  • 质物没有交付,质押合同是否生效质物没有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关于不动产抵押合同与动产质押合同何时生...

  • 质押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对吗,需具备哪些内容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需具备哪些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

  • 如何处理最高额质权纠纷一、一般法院管辖最高额质权质权纠纷类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依照质押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

  • 签订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质押合同需从以下几个方注意:一、明晰质押合同中的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