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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10-08 00:00:00 2226 人看过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首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其次,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最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

首先,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如买卖合同。而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

其次,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最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的,但是这个应当和对方共同协商,对于一般的合同的话,在签订合同之后就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候,不同的合同类型产生的效力不一样,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多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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