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履行 > 拒绝履行 > 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2707 人看过
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可行吗 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民法典》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

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做法可行吗

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民法典》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

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

2、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不予强制履行而解除合同

(1)根据《民法典》93条,合同约定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如合同中有关解约定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以承担定金处罚为代价解除合同。

(2)根据《民法典》110条,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可以不予继续履行。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对方愿意支付违约金处罚的话,来解除合同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还是应当依据双方协商处理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多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不履行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调解书一方履行一方拒绝履行怎么样
拒绝履行和预期违约的区别是什么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如果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

  • 合同的履行是能否达到合同目的的关键一步,合同如何正确履行以及是否按照约定履行将会直接牵涉到违约责任的承...

  • 一、不履行合同职责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

  • 一、履行不能 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不可抗力或标的灭失或行政干预等,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建设...

  • 如何有效的追偿债务一、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

  • 买卖合同拒绝履行的赔偿准则是什么 (1)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

  • 购房者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提前了解开发商的资质 主要体现在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上,开发商...

  • 一、合同当事人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