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清算执行 > 破产费用有什么

破产费用有什么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0 00:00:00 3323 人看过
一、破产费用有什么 破产费用是进行破产程序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费用有三项: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支付,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没有关系。但后两项费用数额的多少并非固定不变的,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程度有很大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破产...

一、破产费用有什么

破产费用是进行破产程序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费用有三项: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支付,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没有关系。但后两项费用数额的多少并非固定不变的,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程度有很大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破产费用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从表面上看,破产费用是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实际上是用债权人的财产偿还,因为债务人的财产最终是要向债权人分配的。既然这些费用(诉讼费用除外)是用债权人的财产支付,债权人当然有权参与协商决定其具体数额。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只有审查权而无决定权、变更权,债权人作为出钱者,对出钱的数额却没有决定权,这明显不合理,极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权有什么联系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来界定的,它们之间存在如下的联系:

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

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

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

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综合上述,小编v整理有关破产费用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破产费用是对债务的管理,而产生的必要费用。首先您作为申报债权人,是由您来付,但债权会议没有决定权,这样对您来说很不公平。如果您对这方面有更多问题,律师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公司清算组备案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清算组需备案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问题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