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要约 >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吗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吗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9-10 00:00:00 1524 人看过
一、拍卖公告是否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二、要约的特点有哪些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

一、拍卖公告是否属于要约

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二、要约的特点有哪些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二、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来加以判断。合同的性质不同,它所要求的主要条款是不同的。所谓确定,是指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要约应当使受要约人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思,否则无法承诺。

(五)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要约人只有在送达受要约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拘束力,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果要约在发出以后,因传达要约的信件丢失或没有传达,不能认为要约已经送达。

综合上面的介绍,拍卖公告属于要约的一种形式,属于要约的范畴。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要约的形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多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律师多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多合同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标底的概念是什么
所有的要约都可以撤回吗
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
  • 标底的概念是什么

    2024-10-18944 人看过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要约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清楚表明愿意按要约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 ...

  • 所有的要约都可以撤回吗

    2024-10-172214 人看过

    所有的要约都可以撤回吗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哪...

  • 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

    2024-10-173195 人看过

    要约内容变更是否为新要约 在国际贸易通常有两中交易方式,一种是双方直接谈判签定正式书面合同成交;一种是双...

  • 公司买卖合同中传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024-10-161663 人看过

    公司买卖合同中传真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公司买卖合同中传真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要依据传真的内容而定...

  • 要约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2024-10-161152 人看过

    一、要约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一)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口头形式...

  • 什么情况下视为拒绝要约

    2024-10-16497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视为拒绝要约 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则拒绝了要约。在拒绝要约的...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