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网络侵权 > 网络人格权 > 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3-02-05 00:00:00 1930 人看过
网络造谣,造谣的内容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1、网络造谣,造谣的内容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
网络造谣,造谣的内容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的问题,下面律师多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网络造谣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1、网络造谣,造谣的内容是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谣的内容是他人个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造谣诽谤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网络造谣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造谣罪并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罪名,但造谣的行为可以构成法律上规定的诽谤罪,特别是犯罪分子发布不实信息而造成他人权益受损的,就可以认定为诽谤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多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被他人盗号进行网络侵权,被盗号人有责任吗
网络名誉侵权,赔偿数额协商不成怎么办
网上有人传播自己的隐私照片,转发者要担责吗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