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格式合同 > 格式条款的特点

格式条款的特点

来源:中华律师网整理 2024-01-14 00:00:00 1317 人看过
一、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因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因此,实际上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其内容条款难免有不公平之处。 二、特点: 在商品经济中,合同是人们大量使用的。但有一种合同更为快捷、简便,方便交易,于是出现了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指由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于缔约时不...

一、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因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因此,实际上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其内容条款难免有不公平之处。

二、特点:

在商品经济中,合同是人们大量使用的。但有一种合同更为快捷、简便,方便交易,于是出现了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指由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条件,并于缔约时不容相对人协商的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事先只拟定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该类条款就称为格式条款。相对人仍可就合同中的其他非格式条款进行磋商。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的区别就在于:格式合同是全部采取格式条款的合同。

格式条款有两个突出的特点:第一,格式条款总是一方(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第二,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国际统一司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格式条款的定义是:“标准条款是指一方为通常和重复使用目的而预先准备的条款,并在实际使用时未与对方谈判。”但这个通则规定的标准条款无效的情形只有一点:就是“对方不能合理预见的”。对这种“意外条款”只要“对方明确地表示接受”,就是有效的,而不考虑该条款内容的合理与否,公平与否,可见其对标准条款所作的价值判断只是在“磋商与否”、“对方接受与否”一点。

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格式合同已经十分普遍。比如保险合同、航空或旅客运输合同、供电、供水、供热合同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利弊均有。一方面,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可以简化缔约手续,减少缔约时间,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可以事先分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预先确定风险分担机制,增加对生产经营预期效果的确定性,从而提高生产经营的计划性,促进生产经营的合理性。可以使智力、知识、经验、精力、地位不同的消费者受到同等对待,从而平衡消费心理。但是在另一方面,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也易产生严重的弊端:格式合同大多以垄断为基础,而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垄断。格式合同的利用,只充分实现了提供格式合同一方的合同自由,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是极为有限的。格式合同的利用,容易产生不公平的结果。由于格式条款提供者处于垄断地位,而对方当事人处于别无选择的境地,因而格式合同提供者一方可以把不公平条款强加于对方当事人,如不合理地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对方必须放弃某些权利等等。

由于格式合同的使用率比较高,具有普遍的使用价值,又有容易引起纠纷的弊端,因此法律对格式合同不能采取一概否认或一概认同的态度。只有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依《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使用格式条款,才能实现对格式合同兴利抑弊的目的,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提高合同的履行率,保证交易安全,顺利实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三、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格式合同是为了方便使用合同而出现的,快捷、简便,方便交易。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格式条款总是一方(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第二,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格式条款的问题,欢迎到律师多进行咨询。

律师多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多合同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对格式条款解释应遵循哪些原则
个人居间协议简单版本是怎样的
如何签订家居装修合同
  • 对格式条款解释应遵循哪些原则

    2024-10-012780 人看过

    对格式条款解释应遵循哪些原则一、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

  • 个人居间协议简单版本是怎样的

    2024-09-092126 人看过

    个人居间协议简单版本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

  • 如何签订家居装修合同

    2024-05-151284 人看过

    如何签订家居装修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的订立方式:首先,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例如,姓名、性别、住址...

  • 承运人未履行注意义务格式合同不受保护

    2024-05-143077 人看过

    承运人未履行注意义务格式合同不受保护在本案中,承运人未履行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格式合同的保护问题需要具体分...

  •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

    2024-05-092743 人看过

    商业性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商业性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需要相关规定以及具体情况进行认定。通常,格式条款...

  • 什么是格式合同?

    2024-02-21389 人看过

    一、什么是格式合同1、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1715616000回复:

房屋买卖要谨防陷阱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使和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鉴定结论与鉴定意见存在哪些差别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棚户区改造房有房产证吗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被谁占有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