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一、服刑人员可不可以登记选民 依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我国公民就具有...
浙江省女兵征集要求浙江省2024年女兵征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年龄要求:应征对象的年龄需在18至22周岁之...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
江西修水一村支书破坏选举获刑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破坏选举案,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
选举法对于公民的选举权规定有哪些一、选举权的含义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差额选举中对候选人的人数规定是多少? 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举人数多于应选举人数的一种选举方式,应选名额就是这...
差额选举比例怎么计算一、差额选举比例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区别于“等额选举”)...
问:选举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答: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以宪法为最高法律依据的。选举法包括与选举工作有关的各种法...
所谓选举日就是由选民投票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日子,也是进行选民登记时依法确定年龄的截止日期。之所以要在某...
第十九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
一、我国是根据哪一部法律制定的选举法1、我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选举法,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总纲,所以所...
什么是选举权?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权讨论、酝酿...
差额选举有两种方式: 1、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2、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
“同票同权”:扩大公民政治参与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无疑是此次选举法修改最引人关注...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