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其次还有一种特殊情形便是军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以及终止妊娠时属于特殊时期,应当在此特殊时期对女性予以保护,故法律才规定男方在这些情形下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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