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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对房产的处分行为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作者:时间:2024-05-13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42次举报


1、双方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签署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违背工序良俗,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起已经生效,协议的内容包括对共同财产处理的条款对原被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的请求,只有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才允许变更或撤销,因此,父母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未成年子女房产的行为,无权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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