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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是财产所有权人行使其处分权的结果,并非普通意义上的赠与合同。

作者:时间:2024-05-13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7次举报

离婚协议订立的各个条款都是服从和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这一主要目的,具有目的上的统一性,其中任何一条或者一项改变都有引起其他条款变化的可能。离婚协议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而非单纯转移或者处分财产。在婚姻关系已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一方撤销财产条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容易诱发道德风险,甚至会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更多财产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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