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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一款)

作者:时间:2024-09-2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65次举报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一款)

向他人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300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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