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知名企业老板朱某洪及财务经理孙某被判一案备受关注。
从这个案件启发,我们老板要如何守住底线,管好企业和财务人员,避免沦为为财务“打工”,甚至被财务人员威胁?下面我们来看看案件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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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财务经理离职
公司账上只剩1分钱
2021年初,财务经理孙某联合采购经理通过变更收货地址、制造虚假采购入库单平账等方式,先后7次将公司采购的158.5吨生胶,运往孙某实际控制的江苏某公司仓库,价值约为422万余元。
原来,此前公司账目一直是孙某在处理,转账等业务有时会找老板朱某洪签字,有时会找其他人处理。但朱某洪出于对孙某的信任,很少过问账目问题,财务部门也没有将异常情况反馈给朱某洪。
发现2.18亿元企业资金被孙某转入其账户后,朱某洪曾找到孙某,希望其退还侵占钱款。
员工究竟为老板做了什么事,竟然能获得高达7400万元的“天价好处费”?
因退还1.06亿,要求不再追究7400万元“好处费”一事协商未果,孙某找到了当时的税务局局长王某龙,希望他说服朱某洪不再追究。但因王某龙并未解决此事,2021年7月,朱某洪以孙某职务侵占2.18亿元为由报案。随后,孙某也向有关部门举报了王某龙和朱某洪。
调查中发现,在朱某洪举报孙某职务侵占一案件中,存在朱某洪、孙某虚开发票的情形。
公诉机关认为,公司在无业务往来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2023年2月,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
朱某洪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80万元。
孙某被认定犯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因有自首、如实供述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属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案件中的老板与财务经理孙某合谋,共同参与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最终却变得如此被动,被财务经理威胁,甚至面临刑法处置呢?
1、老板没有财税合规风险意识,虚开发票;
2、公司招聘财务没有进行严格背调;
3、老板太信任财务,对公司账目不管不问;
4、公司严重缺乏基本的内控制度,资金不安全。
老板要具备基本的财税知识,积极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虚开发票是法律红线,老板千万不能动这个妄念。如果被追查,老板作为实质控制人,很难逃脱法律的追查。
老板管理企业尤其是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道德品行是首要招聘门槛,企业一定要做好把关,掌握公司财务命脉的重要岗位一定要做严格的背景调查。
不管是熟人亲戚,还是社会招聘的财务人员,老板都不能对公司的账不管不问。
另外,老板要学会看财务报表,从中发现经营问题,不能因为不懂财务就不看账、对财务部门放纵不管,导致公司财务一团糟,最后老板为财务“打工”。
4、公司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流程
企业一定要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规范,让有苟且之心的不法人员不敢做、不能做,做了也能“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要注重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为企业资金安全上一把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