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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者:时间:2024-09-09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8次举报


名胜古迹,是指可供人游览的著名的风景区以及虽未被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也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古建筑、雕塑、石刻等历史陈迹。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国家之一,名胜古迹众多。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律师补充: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区别的关键是损毁的对象不同。故意损毁文物罪损毁的对象,则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损毁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风景名胜和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之列但又与名人事迹、历史大事等有关的历史遗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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