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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交通事故中被认定无责,还需赔偿吗?

作者:时间:2024-09-05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00次举报




光法案例

2022 年 5 月,姚女士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并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面对高达四万余元的损失,她原本以为只能自行承担。然而,2024 年 2 月,姚女士参加了我所开展的普法活动,从中了解到,即使作为全责方,她仍有可能获得无责车的无责赔付。于是,她当即决定将案件委托给我所张明月律师。


张明月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向姚女士了解了基本案情,并迅速着手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然而,在调查过程中,张明月律师团队发现缺少无责车的保险单。随后,律师团队尝试与无责车司机联系,希望其能向所驾驶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但司机却百般推脱,不愿配合。


尽管在多次沟通后仍未打破僵局,但张明月律师团队并未放弃,他们前往处理本次事故的交警队,成功调取了无责车的保险单。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该保险单显示在事故发生时,无责车已脱保交强险,这意味着无责赔偿责任将由无责车车主个人承担。


随后,张明月律师将无责车主诉至法院。开庭时,无责车主未到庭,并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但张明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以清晰、有理有据的方式向法官阐述了案件关键事实及证据。


最终,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据我方举证,判决被告赔偿姚女士无责损失 19800 元。判决生效后,无责车主仍拒绝配合履行生效判决。


面对这一棘手情况,杨家琦律师执行团队迅速介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无责车主态度强硬,直至其所有账号被查封后,才将赔偿款全部支付给姚女士。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张明月律师和杨家琦律师在案件尘埃落定后,感慨道。本案中,姚女士的经历再次提醒我们,面对交通事故,即便是全责方,也应了解并善用法律赋予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交强险的投保问题,车主们应引起高度重视,切勿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之中。

律师简介


张明月律师: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等领域案件。


张明月律师自执业以来已经代理案件500+,以卓越的专业素养和高效的工作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她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解决各种法律难题。

律师简介


杨家琦律师,作为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执行部的资深执业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同时,他还担任郑州市中原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部的执行委员,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建设,为推动地区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自执业以来,杨家琦律师便专注于民事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等复杂法律领域。他凭借对民事执行制度的深刻理解和独到的见解,成功处理了超过百起的执行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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