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海曙区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第一批)聘任仪式顺利举行。11名法治监督员、9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受邀参加本次聘任仪式。海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学芳出席。
会议宣读了《关于聘任丁斌等11名同志为海曙区法治监督员的通知》《关于聘任卫欣园等9名同志为海曙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随后,陈学芳为11名法治监督员和9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
法治监督员夏雨、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盛莉琼分别作为代表在会上发言,为监督员积极履职、依法监督做出表率。
陈学芳表示,组建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是我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完善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运用社会力量推动加强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的积极探索。
陈学芳强调,法治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是海曙法治建设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必须要在监督工作中抓牢以下四点。一要强化意识,监督员应当严格遵守法治监督方面的工作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公开透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和提升法治监督队伍的社会公信力。二是提高能力,监督员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熟悉社情民意、社会责任感强等优势,将目光聚焦于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广泛收集法治建设方面的监督线索,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三要增进担当,监督员应当进一步激发“源动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主人翁”意识,关心关注并积极参与海曙的法治建设工作。四要加强管理,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治监督日常管理和指导,实现法治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法治监督工作实效,力争形成具有海曙特色的法治监督体系。
聘任仪式后,海曙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工作座谈会召开,与会监督员立足自身工作领域,从商会工作、律师工作、社区工作、机关工作、教研工作等领域,为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