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作者:时间:2024-08-08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81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经请字第2号关于如何确定出借银行帐户的当事人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出借银行帐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帐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复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8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