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社交平台要求未成年人发送个人私密照片,算猥亵吗?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李某犯猥亵儿童罪获刑九个月。
12岁的兰兰常用爷爷的手机刷抖音。其间,她与李某相识,后互加微信好友。2022年,李某为寻求刺激,采取哄骗等手段引诱兰兰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或进行裸聊。2022年10月10日,兰兰的母亲发现此情况后遂报警。不久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发送照片、进行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