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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帮律师时间》律师解读工伤相关法律内容:存在劳动关系可认定工伤 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时间:2022-06-21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71次举报

这几年大家最关注的法律事件中,“农民工打工受伤”的案例占比较大,在建筑工地打工也难免会发生安全事故。如果农民工打工受伤,公司会承担哪些责任?又会进行哪些赔偿呢?来看今天的《诉帮律师时间》。

来自锦州黑山县的梁师傅沈阳已经打工10多年了,做的都是建筑方面的活,几年前梁师傅在施工现场干活的时候,突然从两米高的脚手架上掉下来了。

梁师傅


在沈阳南站干活,个人承包公司的老板叫安某,给他打工来着,我从两米多高掉下来的。

受伤后,梁师傅被工友送往医院,经诊断,双侧根骨粉碎性骨折,梁师傅住院40天,这期间的医药费都是由建筑公司承担的。他说,由于伤情严重,出院后还需要靠药物调理,可这时却经常联系不上公司的负责人。

梁师傅


到后期他就不管我了,我再三给他打电话,要求他给我一些补偿,他始终就是躲,不见我。因为我是双腿粉碎性骨折,定残八级,所以说比较严重,我在地上爬来爬去的。

没有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原因受伤能否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赔偿。用人单位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张莹


在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因工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即便没有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这时过错存在方是单位,您只要符合上述的三工性,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认定工伤,在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之后,会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是否符合工伤一并认定,但如果说劳动关系发生争议了,我们还可以单独的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旦确认之后同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影响您应当得到的相应赔偿。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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