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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婚前或婚后子女转款买房,有何不同?赠与OR借款?

作者:时间:2023-12-0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32次举报


前言:在实践中,父母出资为子女付款买房是很普遍的现象,而在考虑到子女是否结婚这一变量,以子女结婚前后为时间节点,对于父母出资为其子女付款买房的性质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同时,父母给子女出资,往往不会留下书面材料,在现实生活中就有可能会出现纠纷。因此,了解其中的含义是十分有必要的。

裁定观点: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子女在结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除书面明确表示赠与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该名子女负有偿还义务;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屋所给付的首付款的性质,一方主张系夫妻共同借款,一方主张系父母对于自己一方的赠与,在双方均未提供充分有效证据时,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现已废止)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对于此类案件的审判有了统一的裁判规则,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后半部分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因此,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笔者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子女在结婚前后接受父母的资助买房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如果在婚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如果是结婚后,则是对子女及配偶的共同赠与。

律师建议:

1、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尽可能地约定清楚,通过事先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而且方式多样,不一定非得是书面的协议,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等。

2、一旦出现了纠纷,弄清楚案件事实,保存好《房屋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存取款单据等。如果是结婚前由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那么被认定为对子女单方赠与的可能性最大;结婚后由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即便房屋只登记在出资方子女一方名下,无明确表示外,被认定为对子女及配偶的共同赠与可能性比较大。

3、另外,从中国国情出发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条件,无力独自负担买房款,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无条件付出,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只是想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由父母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朴素三观认知和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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