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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

作者:时间:2023-02-24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64次举报


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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