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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到伤害应该怎么维权?

作者:时间:2021-09-2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55次举报


下面由广东蓝启律师事务所的文功和师为大家 法案例:

某在一建筑工地事小工工作,在工作程中不慎摔伤即被送到行救治。某是跟包工头杨某在建筑工地施工,工程的直接包方某公司。事故生之后,某的某承担是某公司承担?

因此,某依法劳动争议仲裁解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求确认赵某公司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法承担自己的失。

与杨某存在雇佣关系,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某到底是与杨某存在雇佣关系,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明确的前提件。

《建筑法》定,禁止建筑工程不具应资质位或人。根据社部200512于确立劳动关系有的通知》第四建筑施工、山企等用人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不具用工主体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用工主体格的包方承担用工主体任。本案中,自然人,有承包建筑工程的相应资质。因此,某公司是某的用工主体,承担相任。

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之后,应该怎么做?

首先,事故生之后,民工向公安机关报做好了询问笔录等,以此民工是在建筑工地施工程中受的。

其次,在无法确定具体用人位的情下,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劳动仲裁,求依法确认与用人位存在劳动关系。

民工包工头签订书面用工合同,也未用人签订书劳动合同,根据社部200512于确立劳动关系有的通知》用人位招用劳动者未劳动合同,但同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格;

(二)用人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位的劳动管理,事用人位安排的有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业务成部分。

除此之外,以下据也可作为双方之存在劳动关系的照:

(一)工支付凭记录(工工资发放花名)缴纳险费记录

(二)用人位向劳动放的工作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件;

(三)劳动填写的用人位招工招聘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言等。

其中,(一)、(三)、(四)的有由用人负举证责任。

最后,当农民工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向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期不起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民工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重要的作用,但其无是在雇佣关劳动关系中均于弱地位。家不出台相的法律法、指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益,但实践中侵害民工合法益的事件出不需要家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农民工也要增强自身的维权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益。

如有更多劳动工伤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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