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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605081索赔提示

作者:时间:2024-09-09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85次举报

202426日,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太和水)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根据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太和水处罚15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2023712日,公司披露收到上海监管局送达的警示函,警示函内容与上述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内容无大出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买入太和水股份(605081),并且在2023年7月1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据公开资料,太和水是注册于上海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两大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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