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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作者:时间:2019-12-05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14次举报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违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体违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本身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程序违法,即规章制度未通过法律要求的民主程序制定,或未依法向劳动者公示。实务中,上述两个方面的违法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1.规章制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2)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2.规章制度未按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原则上,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企业不能援用相关的内容对劳动者作出处理。但实务中,对于未经过民主程序或经过平等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而制定的规章制度“网开一面”,即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

3.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制 用人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保福利、工培劳动纪律以及劳动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讨论,提出方案和意,与工会或者工代表平等商确定。在章制度和重大事决定程中,工会或者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  用人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定提供劳动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位的章制度反法律、法定,劳动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位以暴力、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劳动的,或者用人章指令冒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位。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  用人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章制度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害的,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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