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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作者:时间:2022-05-2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76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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