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情况,其内部职位的设置也必然存在差别。《公司法》第216条第2款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该规定将如何划定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权利留给了公司章程。实践中,当产生争议时,法院一般都会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人员的任命流程、工作职权、薪资水平和劳动合同约定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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