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作者:时间:2023-10-17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1次举报


  一方使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等有形财产,如果能够明确认定是来源于其婚前的个人积蓄,或者系婚前财产变现所得,则不属于生产、经营收益范畴,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9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